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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屆期換發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 113-11-14

    請上傳以下申請文件電子檔至行動寬頻專網一站通:

    一、行動寬頻電信網路核定文件換、補發、計畫變更及勘誤更正申請書(彩色掃瞄)。

    二、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證明文件。

    三、網路設置計畫核准函、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執照(紙本原稿)。

    四、具有設置場域範圍使用權利之佐證資料。

  • 請問登錄、測試完成後,什麼時候需要繳交審驗費?
    • 113-11-14

    提出審驗申請後,數位發展部將會開立審驗規費、執照費繳款單,以Email通知申請者於繳費期限內進行繳費。

  • 計畫變更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 113-11-14

    請上傳以下申請文件電子檔至行動寬頻專網一站通:

    一、行動寬頻電信網路核定文件換、補發、計畫變更及勘誤更正申請書(彩色掃瞄)。

    二、法人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證明文件。

    三、網路設置計畫核准函、核定版網路設置計畫、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執照(紙本原稿)。

    四、變更之網路設置計畫變更內容對照表與說明。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 如何填寫網路識別碼NID?
    • 113-11-14

    NID組成為<assignment mode>+<PEN (Private Enterprise Number)>+<NID code>

    Assignment mode=0

    PEN:先取得10進位網路識別碼,再將10進位網路識別碼轉換為16進位網路識別碼

    NID code=流水碼

  • 如何填寫PLMN ID?
    • 113-11-14

    PLMN由MCC (行動國家代碼)和MNC(行動網路代碼)所組成。MCC設定為999,MNC由申請者設定。

  • 如得網路設置計畫核准函及頻率使用證明後,六個月內未能完成基地臺之登錄及設置,如何展延設置期間?
    • 113-11-14

    申請者未能於期間內完成設置,得於屆期前一個月起二週內,敘明理由向主管機關申請展延。展延期間最長為六個月,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逾頻率使用證明之有效期限。

  • 頻率使用證明最長可以申請多久?
    • 113-11-14

    頻率使用證明之有效期間最長為十年。

  • 哪種情況需要特別審查?
    • 113-11-14

    請參考申請須知肆、申請設置審查第二項第三款,網路設置計畫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將進行特別審查,申請者依本部通知審查會議之時間地點,進行網路設置計畫書之報告:

    一、連接雲端服務之情境規劃者。

    二、組合他人核心網路或接取網路之情形。(本項為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款之必要事項)

    三、其他必要事項依本部通知申請者辦理。

  • 何時可以進行登錄?
    • 113-11-14

    申請者取得網路設置計畫核准函及頻率使用證明後即可進行登錄程序。

  • 登錄階段時,基地臺與終端設備清單是否可調整審查階段提供內容?
    • 113-11-14

    不行,登錄時提供之基地臺與終端設備清單須與核定版之網路設置計畫內容一致,不可自行簡化,若需變動核定版之網路設置計畫內容,請提依程序辦理計畫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