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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請問登錄、測試完成後,什麼時候需要繳交審驗費?
    • 113-11-14

    提出審驗申請後,數位發展部將會開立審驗規費、執照費繳款單,以Email通知申請者於繳費期限內進行繳費。

  • 何種情形需採實地審驗?
    • 113-11-13

    請參考【申請須知】伍、審驗第四項,本部辦理審驗,以書面審驗為原則,必要時得採實地審驗,其必要時情形包含:

    1. 涉及室外基地臺之設置。

    2. 網路設置計畫符合本辦法第 14 條情形者。

    3. 經審查會議決議,須進行實地審驗者。

  • 室外基地台天線之設備高度及方向
    • 113-11-13
  • 如何量測電波涵蓋基準強度?
    • 113-11-13

    請參考【設備登錄、審驗相關流程與文件說明】第31頁、第32頁量測位置,以可證明≦-125 dBm之邊界位置進行量測。

  • 電波涵蓋範圍4個點如何量測?
    • 113-11-13
  • 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審驗項目自評及審驗紀錄表【2.基地臺及天線地址】,可以如何表示?
    • 113-11-13

    請參考【設備登錄、審驗相關流程與文件說明】第26頁、第27頁:

    1.除提供基地台照片以外,需提供門牌照片以供佐證所在地點。

    2.若場址為知名地標,有足以代表之牌匾或可以證明該場地(例如台北松菸文化廠區、大巨蛋牌匾等)。

  • 如何準備審驗項目自評及審驗表佐證資料?
    • 113-11-13
  • 若無法在取得網路設置計畫核准函及頻率使用證明後六個月內完成基地台之登錄及設置,可否申請展延?
    • 113-07-22

    請參考【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16條第一項、第二項:

    1.申請者未能於六個月內完成設置完成,可展延一次最長期間為六個月。

    2.申請者應檢具公函至數位發展部敘明事由申請展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