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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網路設置計畫第六項與第十二項的內容應如何填寫?內容是否重複?
    • 113-07-22

    【網路設置計畫】第六項資通安全及偵測防護規劃,包含第十二項網路之維運管理及實體安全規劃即可。

    1.資通安全及偵測防護規劃請提供規劃採購系統設備符合規範,並提出系統設備符合ITU、3GPP或NIST等組織之說明,且敘明電信網路之核心網路及網管系統所具備之資通安全防護及控制措施。

    2.網路之維運管理及實體安全規劃請提出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之安全管控規劃及說明。(參照審查表)

  • 申請實驗移用時,實驗網的備品是否需做移用?
    • 113-07-22

    是。

    依據【行動寬頻專用電信專用網路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 第一項 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之管理者,移用設置處所相同之電信設備(含備品)供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使用,且網路設置計畫未變更。

  • 核網為落地,要接取雲端資源,該怎麼連接?如果共用核網,核網放在雲端,如何連接?核網若放在雲端,RU設備與核網(組合核網)之間如何做連接?這之間需要拉專線或是tunnel連接也可以?
    • 113-07-22

    專用電信不得連接公眾網路,連接雲端須具備端點,並具獨立性與安全性。

    建議申請文件應詳細說明網路架構,未來這類案件將會採特別審查方式處理。

    由於每個個案網路態樣不同,建議送件前可先洽專網辦,進行討論及技術方案評估。

  • 連接雲端服務進入特別審查程序,需填寫哪些文件?
    • 113-07-22

    請參照【網路設置計畫】範本,第七項連接雲端服務之應用情境規劃。


  • 如專網環境有連接雲端或共用核網,應注意哪些事項?
    • 113-07-22

    請參照【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第六、七、八條規定。且如有連接雲端或共用核網情形,都將進入特別審查程序。

  • 核網若跨場域,核網架構將採分享擴散架構,廠跟廠之間須以公共網路銜接是否可行?
    • 113-07-22

    如果組合核網於不同場域,依【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規範,同一設置者不同場域須為同一設置目的,連接方式須符合資安規範。

  • 實驗移用的申請者是否要一致?
    • 113-06-28

    是。

    「實驗移用申請者」係指,申請者已取得「實驗研發專用電信網路」申請核准,設置完成並取得網路審驗合格證明,且頻率使用證明及網路審驗合格證明皆在有效期間內。

  • 所屬場域為提供業者測試用,無終端設備只發SIM卡給業者測試,請問網路設置計畫的終端設備要如何填寫?
    • 112-06-17

    待確認連接之終端設備規格或業者變動終端設備時,請填寫網路設置計畫之附件四、基地臺與終端設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