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照【網路設置計畫】範本,第七項連接雲端服務之應用情境規劃。
【網路設置計畫】第六項資通安全及偵測防護規劃,包含第十二項網路之維運管理及實體安全規劃即可。1.資通安全及偵測防護規劃請提供規劃採購系統設備符合規範,並提出系統設備符合ITU、3GPP或NIST等組織之說明,且敘明電信網路之核心網路及網管系統所具備之資通安全防護及控制措施。2.網路之維運管理及實體安全規劃請提出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之安全管控規劃及說明。(參照審查表)
【網路設置計畫】第六項資通安全及偵測防護規劃,包含第十二項網路之維運管理及實體安全規劃即可。
1.資通安全及偵測防護規劃請提供規劃採購系統設備符合規範,並提出系統設備符合ITU、3GPP或NIST等組織之說明,且敘明電信網路之核心網路及網管系統所具備之資通安全防護及控制措施。
2.網路之維運管理及實體安全規劃請提出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之安全管控規劃及說明。(參照審查表)
請參照辦法第六、七、八條規定。且如有連接雲端或共用核網情形,都將進入特別審查程序。
專用電信不得連接公眾網路,連接雲端須具備端點,並具獨立性與安全性。建議申請文件應詳細說明網路架構,未來這類案件將會採特別審查方式處理。由於每個個案網路態樣不同,建議送件前可先洽行動寬頻專網推動辦公室,進行討論及技術方案評估。
如果組合核網於不同場域,依【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使用管理辦法】規範,同一設置者不同場域須為同一設置目的,連接方式須符合資安規範。
待確認連接之終端設備規格或業者變動終端設備時,請填寫網路設置計畫之附件四、基地臺與終端設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