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之期間未逾三十日):
(一) 繳款費用:每次3,000元。
(二) 繳款開立:頻率使用者審查通過後,於數位發展部核准函知時,將配合進行開立繳款憑條作業。
(三) 繳款期限:以繳款憑條規定為主;繳款期限原則為1個月,惟12月份繳納期限將設定為12月31日,以利當年度預算相關作業。
二、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設置之期間逾三十日):
(一) 繳款費用:
1. 依頻率使用費收費標準第2條附件七行動寬頻專用電信頻率使用費計算基準表計算。(請參考:https://reurl.cc/0ZAAVb )
2. 頻率使用費之計費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收費一次。
3. 核發頻率使用證明當年度免收頻率使用費。
(二) 繳款開立:核發頻率使用證明之次年度起每年6月份,數位發展部將進行繳款憑條開立作業,並陸續寄出給頻率使用者。
(三) 繳款期限:頻率使用者應於每年7月1日起至同年7月31日前繳交頻率使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