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參閱【設備登錄、審驗相關流程與文件說明】第26頁、第27頁:1.除提供基地台照片以外,需提供門牌照片以供佐證所在地點。2.若場址為知名地標,有足以代表之牌匾或可以證明該場地(例如台北松菸文化廠區、大巨蛋牌匾等)。
請參閱【設備登錄、審驗相關流程與文件說明】第26頁、第27頁:
1.除提供基地台照片以外,需提供門牌照片以供佐證所在地點。
2.若場址為知名地標,有足以代表之牌匾或可以證明該場地(例如台北松菸文化廠區、大巨蛋牌匾等)。
統一由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行動寬頻專網推動辦公室進行【干擾評估】,並提供干擾評估報告。
參照【行動寬頻專用電信網路規費收費標準】總說明,審查費為6,000元、特別審查費為20,000元;書面審驗費為6,000元、實地審驗費為30,000元;執照費為500元/張。
專網辦提供服務包含:申請輔導服務、審查審驗服務、資訊平台服務、專網推動服務。1.申請輔導服務:諮詢、場域干擾評估、申請文件撰寫輔導等服務。2.審查審驗服務:申設受理、審查、頻率核准、網路審驗、基地台審驗、發照、場域資安訪查等服務。3.資訊平台服務:申請書表下載、申請文件上傳、活動訊息、產業動態等服務。4.專網推動服務:場域實地訪視與輔導、設置輔導說明會、推廣活動等服務。"
專網辦提供服務包含:申請輔導服務、審查審驗服務、資訊平台服務、專網推動服務。
1.申請輔導服務:諮詢、場域干擾評估、申請文件撰寫輔導等服務。
2.審查審驗服務:申設受理、審查、頻率核准、網路審驗、基地台審驗、發照、場域資安訪查等服務。
3.資訊平台服務:申請書表下載、申請文件上傳、活動訊息、產業動態等服務。
4.專網推動服務:場域實地訪視與輔導、設置輔導說明會、推廣活動等服務。"
請參閱【設備登錄、審驗相關流程與文件說明】第31、32頁量測位置,以可證明-125 dBm邊界存在為主要量測位置。
請參閱【設備登錄、審驗相關流程與文件說明】 第31頁。
請參閱【設備登錄、審驗相關流程與文件說明】 第30頁。
依【申請須知】伍、審驗第四項,本部辦理審驗,以書面審驗為原則,必要時得採實地審驗,其必要時情形包含:1. 涉及室外基地臺之設置。2. 網路設置計畫符合本辦法第 14 條情形者。3. 經審查會議決議,須進行實地審驗者。
依【申請須知】伍、審驗第四項,本部辦理審驗,以書面審驗為原則,必要時得採實地審驗,其必要時情形包含:
1. 涉及室外基地臺之設置。
2. 網路設置計畫符合本辦法第 14 條情形者。
3. 經審查會議決議,須進行實地審驗者。
請參閱【設備登錄、審驗相關流程與文件說明】。
請參考【申請須知】 柒、應備申請資料第二項登錄、設置與測試階段:1.基地臺與終端設備清單(需登錄成功)。2.射頻器材型式認證證明文件。
請參考【申請須知】 柒、應備申請資料第二項登錄、設置與測試階段:
1.基地臺與終端設備清單(需登錄成功)。
2.射頻器材型式認證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