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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村專欄】我國通訊產業發展方向研析

隨我國數位化程度提升,各級產業、學研機構、法人單位乃至個人,對於數位服務、設備、基礎環境之需求,帶動我國數位化相關產業整體產值的提升。近十年以來,我國數位相關產業(包含電信領域、資訊服務領域與雲端服務領域)之產值,從2014年之7千580億元持續成長,於2018年突破兆元大關後,截至2023年已發展至1兆4千201億元之水平,年複合成長率達7.23%,成長速度可謂十分迅速。


然而,細看電信相關產值(包含有線通信服務、無線通信服務、網路通訊設備製造)可發現,有線通訊服務與無線通訊服務兩類別之產值於近十年內呈現出下滑趨勢,有線通信服務之產值從2,340億元下滑至2,030億元,無線通信服務之產值從1,810億元微幅下滑至1,730億元;網路通訊設備製造類別之產值則持續上升,從2014年之170億元成長至350億元。從產值趨勢可看出,我國電信業者現正面臨因市場成熟導致成長停滯之課題,如何因應未來趨勢持續發展,將會成為能否再次實現產值上升之關鍵。


另一方面,相較於電信業發展之停滯,雲端服務之相關產值的成長則十分突出。於2014年時,雲端服務相關產值尚僅有1,427億元,然於2023年時,產值已增長至6766億元,年複合成長率高達18.88%。從上述數據可看出,相較於電信市場,雲端相關市場的發展更為可期。在雲端相關市場中,雲端基礎設施(資料中心)的建置與營運實為電信業者可參與之領域,且電信業者在發展資料中心上具備技術面、財務面與市場面三方面之優勢。從技術面上來說,電信業者具備經營網路資料中心(IDC)之經驗,在轉換至發展企業用資料中心(EDC)甚至是超大型機房(HDC)時,可預期過渡期更為圓滑;從財務面上來說,資料中心與電信基礎設施之投資皆於初期即須進行大規模之資本投資,且有週期性的設備升級需求,電信業者已熟悉且具備規劃長期商業模式的財務體制;從市場面上來說,由於寡占市場之特性,各電信業者已擁有龐大的企業客戶群體,有利於向企業單位提供結合網路與雲端應用的套裝式服務。


在全球範圍內,已有具備高度發展企圖心之單位正如火如荼的推動資料中心之投資發展。新加坡電信看準東南亞地區對於資料中心需求的快速成長,持續於新加坡、泰國、印度建置企業用資料中心與超大型機房,加總後之規模預期將達200 MW以上;日本NTT集團看準生成式AI應用成長對於資料中心之需求,分別將於美國、印度兩地建置總和達366 MW、307MW規模之資料中心。從國際標竿業者之動向亦可看出,對於電信業者來說,掌握雲端及AI之發展趨勢,利用自身優勢提供相關基礎設施,有望成為突破市場成熟化之成長瓶頸的關鍵點。


本文作者為台灣野村總研諮詢顧問研究團隊